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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09 09:43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市民政局副局长郭子娟解读《宿州市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省民政厅《困难群众救助——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精神和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以此促进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一、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校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和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困难群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文件和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方案。有利于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对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高效精准实施,、省民政厅《困难群众救助——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精神和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调研和深入分析,市民政局于4月初完成《宿州市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

2.征求意见

2022年4月14日至15日,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对部分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4月18日,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对《宿州市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召开会议审定。

4.正式印发

4月20日,经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国资委)签批后正式印发《宿州市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五、主要内容

强化救助管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注重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衔接,确保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主要涉及救助实施范围和救助内容,救助实施范围主要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救助内容主要是按照原则,结合需求,向他们提供救助服务。

六、创新考虑

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街面巡查、转介处置、源头治理和落户安置机制。采用DNA比对、人脸识别等方式方法,增加寻亲成功率。

七、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对各部门组织领导,主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做好宣传引导、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部门职责,对负造成严重后果和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等。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切实强化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全力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解读单位:宿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郭子娟

联系方式:32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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