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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副局长解读《灵璧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1-09 10:38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一、计划制定的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0〕40号)、《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宿养老办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一是《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提升改造三年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到2022年底,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我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二是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标准。各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应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达到民政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础指 标》中关于“建筑标准、设施设备、院区场地、用房功能、适老化改造、照护型床位、消防安全项目改造”等具体指标要求。

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根据我县特困供养对象人数科学谋划床位数,并严格落实照护型床位达到50% 以上的具体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完成率分别达到40%、80% 、100%。

三是落实行动计划。要求:(一)科学制定改造计划。(二)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三)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主要是:(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资金投入。(三)加大督导力度。

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民政局李华永
    咨询电话:0557-6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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