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法治灵璧建设。
1.依法治县有序有力。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纳入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计划,高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抓好统筹谋划,全面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7月4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审议通过了《中共灵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7月11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灵璧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三是创新监督考核方式,抓好责任落实。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对各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四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4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兑现资金2192951.57元。
2.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
一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先后开展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多次技能竞赛测试。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推动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县直单位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按程序公开重大行政决策2件。四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共审查县政府决策事项92件,反馈征求意见类文件115件,共提出审查意见339条。参与2023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8次,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15件,参与重点项目标前会商21次,审查招标文件34件。同时派员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业务技能竞赛并获得市局第一和省厅第三的好名次。
3.执法监督不断深入。
一是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县32家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和19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制定完善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执法单位48个、受委托执法组织171家,执法人员1660人、行政职权514项、自由裁量基准312条,行政处罚一般案卷2898件,简易程序案卷474件。二是坚持业务练兵,着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组织线上培训班1次,线下培训班4次,培训人次2100余人;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共4次,对31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7次,开展案卷评查7次,共开展个案评查89件,发出督查建议书6次。
4.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2023年受理复议案件148件,审结125件。行政诉讼案件125件,开庭审理9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1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全国平台案件录入率100%。
(二)力促社会稳定,助力平安灵璧建设
1.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目前全县共有33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52名,各类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员1400余名。共组织人民调解相关培训30余场,矛盾纠纷排查600余次,调解各类案件3167件,调解成功3127件,调解成功率98.7%,全县各镇(开发区)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312个,示范点28个,实现村级全覆盖,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抓牢安置帮教。
全面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要求,共衔接1321人,重点人员接送率100%。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545人,排查3375人次,组织远程视频会见769起。
3.强化矫正管理。
2023年灵璧县新增社区矫正对象763人,解除647人,全年列管1367人,目前在册720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6人。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3次,累计见面核查9240人次。全年未发生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情况,总体安全稳定,平稳可控。
4.推进“双提升”。制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活动方案,将每月25日定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宣传日,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干部大走访,发放《灵璧县司法局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民法典》、《犯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手册20000余份,利用户外大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大讲堂》、《犯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安全感满意度等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转发安全感满意度相关知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民法典等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申请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二是持续完善提升镇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达18个。三是依托县中心、各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积极打造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的主阵地,全面提升直接服务能力。四是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另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内外网站等媒介平台,不定期发布公共法律服务资讯,推动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出台《灵璧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3 — 2025年)》,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打造法援民生品牌。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严格律师值班,确保困难弱势群体享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农民工护薪、“法治春风护春耕”等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案件评查,提升援助质量。2023年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43件,完成目标任务132.2%,法律援助经费资金实际投入130余万元,受理农民工案件218件,接待咨询800余人次,援助残疾人23名,援助老人119人。
3.强化律师管理。一是聚焦法律服务,工作争先进位。共有律所15家,其中专职律师124名,法律援助律师4名,公职律师52名,公司律师1名;其中党员律师38名,已建立联合党支部2个,独立支部6个。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3777件。二是狠抓规范执业,培育“律己之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案卷评查150卷,完成对15家律师事务所、115名律师的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服务保障大局,组织全县15家律所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共举办座谈研讨活动15次,开展法律咨询224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923份,调解纠纷3起,开展“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15次,走访企业98家,政策宣讲84场次,受众人数1230人,撰写法治体检报告84份,提出法律风险130条,提出法律意见144条,发放政策清单法律手册2500份。
4.优化公证服务。2023年全县镇司法所新增“公证咨询联络点”20乡,为群众提供“就近办”公证业务500余件;服务乡村振兴公证100余件,涉及专项资金近1亿元;为群众开通“绿色通道”超400次,为低保户、贫困家庭、退役伤残军人、军属办理公益公证60余件,减免费用超10万元。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
开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主题宣传100场次;开展社会保障、救助、权益保障、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全县各中小学配备了34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第一课”主题普法活动340场次、送法进校园活动360场次。全县建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个、大型户外公益普法电子显示屏160块、法治宣传栏322个,法治宣传墙170面、法律图书角318个,设置“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版面60块,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四块。全县现有乡村“法律明白人”1627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1个。
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交流研讨7次,党员学习30余次,党员交流研讨3次,党风廉政学习11次。二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2次,邀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胡茂臣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1次。三是锻造铁军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5月举办了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全局在编人员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并撰写“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二)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一是第一时间部署。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9月20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推动我局工作。9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二是第一位置学习。截止目前,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专题交流研讨7次。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党员“三问”交流研讨3次。三是第一力度践行。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实地调查,推进6个所基层所建设提档升级。11月2日,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西集社区、向阳镇官庄村开展乡村振兴主题调研,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9月14日,我局召开了“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题活动座谈会,帮助17家企业代表与15家律师事务所初步达成结对帮扶服务意向,推动律企共建不断迈向深入。2023年9月19日-20日,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00余名,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10月18日,协调鑫光律师事务所巾帼志愿者服务将灵璧县纺织产业园永城针织厂作为重点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强化为民服务。10月25日,组织干警走进灵璧县光荣院走访慰问老人们。在灵璧县公证处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周开展文明创建,推动滨河社区环境卫生等不断提升。开展“走基层、防疫情、促发展、惠民生”大走访活动。察民情,解民忧,走访群众1500余户。五是开展巡回普法等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下发了《司法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压实党建责任。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发放党建提醒单,要求支部按时开展各项党员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三是开展“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等系列党建活动。
(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日常教育监督。持续加强廉政提醒,学习上级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廉政教育宣讲1次,内部宣讲1次,党员集中研讨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分层廉政谈话3次,节前党风廉政集体谈话3次。三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存在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供给还不够充分,专业法律服务力量还比较缺乏,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足。
2.公证业务发展结构较以往仍未有突破性的转变,业务创新和拓展不够,预期发展目标还有差距。
3.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还有不足,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个别律师事务所制度空挂、管理混乱、对律师教育管理的职责落实不到位,自律意识不够,管理水平不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4.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普法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还存在一定不足,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培训班没有开展到位。
5.刑释人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人员流动性大,衔接和管理难度较大,亟待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协作机制;同时部分安置帮教对象抵触情绪严重,给走访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6.部分人民调解员文化层次偏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的质量与水平;聘用的专职调解员占比不够,需要增加数量;经费保障不足,案卷补贴无法发放等,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7.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流动大,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度工作谋划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一是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依法治县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统筹推进法治灵璧建设。抓好“关键少数”,扎实开展法治督察、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等,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赴创建成功的县区学习、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2.严格依法行政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指导、监督执法单位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一页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进一步畅通复议受理服务渠道,规范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取得实质化解。
3.坚持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执法质效、保障企业权益。创新涉企执法,降低对生产经营影响的程度。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条例>》,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组织公证、法援、法宣和律师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服务,防范经营风险,助力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创立改革新标杆。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力争2024年全市乡镇综合执法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5.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要落实好“最多跑一次”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探索“当事人承诺制”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做好当事人无法或难以提供“清单材料”时的应对之策、变通办法。推进法律援助有效有为,擦亮农民工、妇女维权等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等各类普法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着力造浓法治氛围。
6.推进平安灵璧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人民调解“臂长”,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持续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工作,努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末梢”,激发人民调解新活力;聚焦监管安全,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重点落实帮教管控,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共治共建和美灵璧。
7.筑牢基层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提升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督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认真履职尽责,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等法律服务工作。
8.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强化作风队伍建设。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聚焦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干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