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司法行政调研、政务信息、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统计、档案、财务装备、接待、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办公室主任:王伟
联系方式:6022856
办公地址: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政工室。
机构职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组织、人社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中层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负责人:王蓓
联系方式:6027801
办公地址: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合法性审查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机构职能: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考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缓
联系方式:6024414
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社区矫正局。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负责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变更居住地等事项的审批 ;负责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执行 ;负责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继续保外就医手续、提出减刑建议等重点执法事项;组织指导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开展执法和监管安全检查;组织查找或追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将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矫正终止的相关手续。
负责人:刘孝木
联系方式:6036365
办公地址:司法局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办理县政府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文化
联系方式:6022234
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负责人:胡居彦
联系方式:6031619
办公地址: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机构职能: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管理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魏梦妮
联系方式:6022056
办公地址:司法局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年检注册、注销的初审申报和管理;指导、管理、监督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监督公证处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公证业务;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胡兴志
联系方式:6033801
办公地址: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律师工作股。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登记、年度考核、注销的申报初审工作;负责律师的年度考核和执业证书申报初审和律师业务培训、维权、奖惩及专业法的宣传;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全县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人:陈玉冠
联系方式:6881595
办公地址:司法局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协调、组织起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相关政策文件、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署和专项工作安排,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等;组织开展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就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供委员会决策参考;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信息收集、情况综合,提出委员会专题调研建议,负责委员会调査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负责接收有关方面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及相关请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法治工作重要情况、法治调研与督察情况、重要法治信息等;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会议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要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考核考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总结推广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文件流转,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树修
联系方式:6882837
办公地址: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赵雷
联系方式:6024414
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