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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0-24 15:35 责任编辑:公安局政务公开

梁保明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8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安全治理,改善出行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二、加强城区电动二三轮规范出行治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电动二三轮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二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违规载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针对学生违规骑车的劝阻力度,全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社区入户面对面进行宣讲,利用“两微一抖”、LED显示屏、大喇叭、信息推送等方式广泛开展电动二三轮车整治警示提示;主动联合教体部门深入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重点提升学生安全出行意识。2025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先后深入职高、三中等学校10余学校开展专场讲座,受教育学生10000余人次。二是加强查处教育。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采取固定设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等方式,强化查处整治力度,尤其在隧道西等学生群体经过较多的路口,安排警力重点劝阻查处,确保发现一起、劝阻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二、全力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一是常态化巡查管控。每日安排警力对农贸市场周边、商业街、学校周边等占道经营高发路段进行巡逻,及时劝阻流动摊贩占道摆摊、商铺出店经营等行为,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累计劝导占道经营行为逾300次。二是联合执法攻坚。针对反复出现的占道经营“顽疾”,主动联合县城管、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4次,集中清理违规占道摊位、堆放物,规范商户经营边界,恢复道路通行功能。三是疏堵结合引导规范。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划临时便民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经营,减少占道经营对交通的影响,实现“管理”与“便民”的平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电动二三轮车安全出行治理工作,依法规范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持续加强与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依法规范小吃摊经营问题,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 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557-6022844

 

灵璧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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