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科林 代表:
您提出第110号关于“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系统管控源头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四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我局交管部门针对全县三四轮电动车现状进行了综合调研分析,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三四轮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电动二轮、三轮车辆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营运、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二轮、三轮电动车安全出行秩序。
一、加强宣传力度。我局交管大队定期梳理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危害性和后果,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联合各辖区派出所通过广播喇叭、城区路口显示屏、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出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意识。2024年以来,共进村入户宣传3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两微一抖”、LED显示屏、大喇叭、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宣传10余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
二、加大查处力度。针对二三四轮电动车违规载人、违规闯红灯、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排专人配合交警进行查处,农村派出所同步在所在辖区开展查处工作,主要采取固定设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等方式,强化查处整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了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共计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8562起。
三、针对性加强教育。我局交管大队联合城区派出所深入各中小学校,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授课、情景体验、组织播放影片和PPT等形式,由民警讲授、点评非机动车交通危险情景及避险知识,督促学生向父母传播文明交通知识,以“小手牵大手”形式共同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四、统一进行“亮牌”。以县两办名义印发《灵璧县依法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依托乡镇基层行政管理力量,落实电动三四轮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对存量车辆逐一编号建档。全县共摸排三四轮车199514辆,摸排60岁驾驶人64293 人,亮尾编号197758台,发放宣传教育包保手册183906本。针对二轮电动车上牌问题,2021年,我局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已在城区开展电动车上牌工作,目前,也在常态化进行中,灵城地区,二轮电动车上牌基本达到了90%以上。
关于电动车驾驶人持证上岗、购买交强险等建议,上级部门暂无相关文件精神。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 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557-6022844
灵璧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 日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