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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30 08:58 责任编辑:公安局政务公开

朱修成、李贺、范俊、戚艺凡、李岩、彭杰、王雪刚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6号关于加强电动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无需驾证、老少皆宜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百姓的青睐,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给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混乱和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行、超载、乱穿马路、骑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规避管理,不服管理等现象比比皆是。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多,交通事故多的特点,长期以来交警大队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常抓不懈。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我局交管部门成立了非机动车执法巡查组,严查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搭客、骑乘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多的特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共计处罚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8827起、不听劝阻869起、不服从指挥的244起、不走非机动车道113起、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79起、逆向行驶的34起等违法行为。

二是我局交管部门定期梳理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危害性和后果,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大屏、警务微博微信等媒介对外公布。

三是做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中队深入辖区中小学校,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授课、情景体验、组织播放影片和PPT等多种形式,由民警讲授、点评非机动车交通危险情景及避险知识,督促学生向父母传播文明交通知识,做到“小手牵大手”,共同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557-6022844

 

 

             灵璧县公安局

          202471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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