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博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5号关于“关清理禁行区小区内小摊车、无牌电动三四轮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三四轮车违法集中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四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我局交管大队灵城中队主动作为、全面出击,以“雷霆”之势,在城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三四轮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营运、闯禁区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过程中,交管部门以宣传开路,在发放宣传资料、进社区入户面对面宣讲的基础上,通过“两微一抖”、LED显示屏、大喇叭、信息推送等方式广泛开展了三轮车整治警示提示。行动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违法人员的现场宣传教育,从而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24年以来,共进社区入户宣传11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两微一抖”、LED显示屏、大喇叭、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宣传10余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
查处过程中,执勤交警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依法文明办事,做到了“敬好礼、说好话”,防止了因工作失策、处置不当或语言不文明而引发舆情,给工作造成被动现象的发生。执勤交警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采取固定设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等方式,强化查处整治力度。对违法上路行驶的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了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共查处三轮车违法行为958起,其中无牌无证872起,非法载客营运86起。
二、“僵尸车”集中清理工作
一是 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僵尸车清理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如在社区张贴公告、利用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提前告知车主自行处理僵尸车。
二是集中清理,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僵尸车,依法采取拖移措施,统一停放至指定地点。在拖移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现场拍照、登记等工作。2024年以来,共计清理“僵尸车”35辆,通知车主认领处理20辆。
通过本次僵尸车清理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广大居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557-6022844
灵璧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