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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3 15:53 责任编辑:公安局政务公开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灵璧县公安局

二、执法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执法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五、监督途径

灵璧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557-617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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