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601.00 |
|
100.00 |
483.00 |
100.00 |
18.00 |
二、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灵璧县公安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1.00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483万元,增长8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8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2年预算为 0万元,灵璧县公安局无出国出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83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483.00万元,增长82.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万元,与 2022 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保障全县公安系统 98 辆执法执勤车的日常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于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日常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8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更新增加,为保障日常执法执勤,特申请新购28辆专业执法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00万元,与 2022 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检查,及县外来宾业务交流。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