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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璧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18 16:26 责任编辑:公安局政务公开

翁毅 委员:

您提出的第31关于取消老城区主街道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案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管大队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解决办法。

一、关于取消部分老城区路内停车位问题。目前,老城区内无公共停车场,老城区内所有停车泊位均为路内停车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路内停车是停车辅助措施,但结合县城实际情况,城区停车主要靠路内停车。经与住建部门沟通,计划在解放东路等地区设置临时停车场,用于群众停车,如停车场内停车泊位能够满足周边车辆停放需求,我局交管大队将上报县政府审批,有针对性取消老城区内部分路段路内停车泊位。如现阶段取消老城区内路内停车泊位,将会导致老城区内居民车辆无法停放,给生活、出行带去很大麻烦。

二、关于利用支路、巷道施划停车位问题。我局交管大队多次深入城区考察,在不影响道路通行情况下,本着应划尽划原则,在城区道路(包括支路、巷道)内可以施划停车位路段全部进行了施划。但由于城区大部分支路和巷道宽度较窄,不具备施划停车泊位条件。

三、关于在大型商铺、酒店等门前设置停车位问题。我局交管大队联合县城市执法局对城区大型商铺、酒店等门前点位进行了考察,在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情况下,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停车位施划,如莱迪购物街门前南侧已经施划多个停车位。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小区地下停车场监管力度,要求小区物业尽快免费让小区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同时,建议县政府出台路内停车错时收费制度,避免部分车辆长时间占用路内停车位,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陈标(电话:18155769629)

 

 

                灵璧县公安局

                    202182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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