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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怎么干?灵璧县公安局局长这样说!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21 18:32 责任编辑:公安局政务公开
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灵璧县公安局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扫黑除恶怎么干

灵璧县公安局局长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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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县公安机关侦办并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打掉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团伙16个,共对475名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追回涉案资金及资产总价值约2.22亿元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




典型案例一





2018年4月,灵壁县公安局在尹集镇展开集中抓捕,同时抓获陈某军、陈某、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陈某军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2019年3月25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军等人八年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二





2018年6月,灵璧县公安局对灵城镇李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案立案侦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2018年8月14日,灵县公安局将1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5月4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9年8月1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李某等17人被判处二十二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三





犯罪嫌疑人李某、晏某等人,曾多次在渔沟镇及周边乡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该案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灵璧县公安局移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1月20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9年3月14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李某等10人被判处七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四





2018年7月,灵璧县公安局在灵城镇展开集中统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王某某、程某某等17人,经查,该团伙多次在灵城镇及周边乡镇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2019年10月23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对王某等17人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五





2020年5月,灵璧县公安局在灵城镇展开统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田某某、陈某某等18人,经查,该团伙多次在灵城镇及周边乡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行为,目前灵璧县公安局已将全部团伙成员移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灵璧县公安局郑重承诺:
黑恶不除,绝不收兵!
下一步
灵璧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
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
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
方面持续发力
以更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

共同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积极举报 提供线索

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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