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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公安局2017年地震应急应对工作预案

文章来源: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5-23 10:11 责任编辑:公安局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和市局部署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
    
针对地震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县公安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在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1
、根据地震灾情发生情况,按照本预案统一部署,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根据地震灾害情况,在辖区内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在灾情后及时负责组织归还。
    3
、地震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做好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
、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中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5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
、适时将灾情中事故、案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视情况予以公布。
    (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
    
  挥:局党委书记、局长     武晓东
    
副总指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员: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征德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大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刘绍勉任办公室主任,局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各地接到险情后,立即报告指挥部,并由抗震办公室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启动《灵璧县公安局2017年地震应急应对工作预案》,按照险情对各单位下达指令。指挥中心根据指挥部指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上传下达、收集、汇总、报送有关信息,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适时向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救援工作情况。
    
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职能组:
    1
、现场警戒保卫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灾情发生地派出所
    
主要职责:设置现场警戒区,防止围观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未经许可人员拍照、录相;协助疏导交通,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放行;负责现场指挥、视察救援工作的国家和省、市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紧急处置滋事扰乱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2
、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武警中队中队长     
    
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特(巡)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赶赴灾情现场开展人员、财产及物资的抢救、运送、排险等工作。
    3
、交通疏导管理组
  组  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管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疏导灾情现场道路交通,指挥灾情现场的各类车辆按序停放,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按照指挥部指令封闭现场交通,对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辟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人员、物资等车辆优先通行和交通安全;保障医院等主要救助场所交通秩序。
    4
、维护稳定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征德平
    
副组长:国保大队大队长      马仁军
    
成员单位:国保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挖掘灾区各类深层次社情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对于借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煽动不满情绪的,坚决追查,依法处理;对于趁灾作乱,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5
、案件侦破组
    
  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征德平
    
副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      解安红
    
成员单位:刑侦大队
    
主要职责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哄抢救灾物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6
、信息工作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武晓东
    
副组长:指挥中心主任      刘绍勉
    
成员单位: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室、网安大队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搜集救援现场各类信息并迅速上报抗震救灾指挥部;整理救援工作相关信息资料,采集现场救援音像等资料,宣传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7
、现场督查组
  组  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督察大队大队长         
            
纪委副书记           徐玉宏
    
成单位员:督察大队、纪委                 
  主要职责: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现场督查;加强参与救援行动公安民警警风警纪督查工作;严肃查处行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根据指挥部工作要求查处应急救援行动中的严重渎职行为。
    8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警务保障室主任      陈雨风
    
成员单位: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预先做好地震灾情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救援期间各类通讯、救护等设备及车辆的保障、维护;及时协调、组织现场救援所需其他物资、设备并送达救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民警食品、饮水以及其它物资的供应、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
现场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在迅速调集警力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立即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部职责是:
    1
、按照工作预案,组织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疏导管制、后勤保障、现场抢险救护等,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灾情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及急需人力、设备、场地、物资等信息。
    3
、针对现场险情采取具体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
    4
、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
、做好灾情中各类案件肇事者及责任人的控制和监管工作。
    
三、应急救助处理原则和具体工作措施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应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和“先抢险,后安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按照灾情危害程度,以快制快,机动果断处置。
    
(一)全力维护灾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增强政治敏感性,组织广大民警深入灾区,深入到灾民中去,密切关注社会心理、社会情绪的变化,努力挖掘、收集各类深层次的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及时发现和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对于借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煽动不满情绪的,要坚决追查,依法处理;对于趁灾作乱,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决不能使其影响抗震救灾的大局。同时,要严厉打击扰乱灾区治安、侵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趁灾抢劫、盗窃、诈骗、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快速出警,快速破案,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二)切实做好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严格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对于金融、电力、电信、电视台、供水、供电、供气等要害单位,要组织警力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单位保卫组织严密各项守护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大对看守所、拘留所守卫力度,防止在受灾期间或被押人员转移过程中发生逃跑、死亡事件。同时,要严格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涉枪、涉爆、涉毒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遭到灾情破坏的单位,要加强警戒,严防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
    
(三)加大交通和消防管理工作力度,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要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科学组织,严格管理,严厉打击盗抢救灾物资的车匪路霸,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强灾民聚居点特别是临时搭建的棚户区的防火宣传工作,增强灾民的自防自救意识。在灾民临时聚居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被自然灾害破坏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其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场所要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
)工作要求
    1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在全力投入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值班备勤和情况报告制度,做到每天一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抢险救灾作为头等大事和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的优势,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全力以赴,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车辆、指挥场所和指挥长要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以便开展指挥工作。
    4
、及时收集和上报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统一的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救援工作信息,消除社会恐慌心理。
    5
、广大公安民警要发扬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与救灾军民并肩战斗。要主动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展示公安民警不畏艰险的精神风貌,在生与死、苦与累的考验面前锻炼队伍,检验队伍的战斗力。在抢险救灾斗争中,领导同志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关键时刻要挺身而出,亲临一线,与广大民警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以鼓舞士气,凝聚警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
、在自然灾害中,对于一些家庭生命财产同样遭受严重损失公安民警,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这些民警生活,千方百计解决受灾民警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工作纪律  
    1
、指挥部各成员、各职能工作组接到启动本预案命令后,要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并向指挥部报告,等待指挥部下一步工作指令。
    2
、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预案,并定期开展救灾救助演练。各级各部门要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实行分工负责制。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并服从工作指挥。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按照分工对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并绝对服从工作指挥。
    4
、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可以随时调动全局警力和装备,各所属单位接到调动指令后要立即组织警力、装备赶赴指定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和推诿。违反调动命令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紧急情况下,指挥部领导可以停止相关责任人职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5
、加强督察工作,在救援行动中严格执行队伍管理的各项条规,对于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因责任心不强、纪律作风松懈影响救援工作大局的,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严肃查处。
    
五、附则
    
本预案由灵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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