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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27 18:11 责任编辑:数据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灵政办明电〔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数字灵璧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经20201220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加强5G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调机制

通信基础设施是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其建设和利用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铁塔设施统建共享水平,对于满足群众信息消费需求、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更好地支持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决定由灵璧县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明确发展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铁塔、宽带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支持铁塔和通信运营商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灵璧信息化进程,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科学规划,实现共建共享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或铁塔、通信运营企业)要编制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及信息运营商网络发展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铁塔、宽带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县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在地下管线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安排信息工程综合管网及相关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要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部署,红线范围内的信息设施要与房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铁塔公司要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资源,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率先开放所属建筑物、办公楼顶平台、楼道电梯;积极推动住宅区、商业(办公)楼宇、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的开放,以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铁塔、通信运营要科学规划,主动融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数字灵璧工作部署,加快自然村通宽带工程,加快 5G基站等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工程建设、改造公告公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强化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尽快办理用地手续。住建等部门应加强监管,因城建开发、项目建设等必须迁移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制订迁改实施方案,切实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通信运营商的申请,对满足相关条件的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纳入公路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要优化基站建设审批程序。城管部门要对在园林、绿化带等市政设施区域方面开展基础建设给予更多支持,涉及占用、破坏绿化带或路面等补偿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供电部门要在及时解决信息基站电力接入问题等方面给予铁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更多支持。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督管理。数据资源、经信等部门要加强调度,组织协调铁塔、通信运营企业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的科学发展、统筹布局,实施骨干网络优化工程、城镇网络覆盖工程和农村宽带延伸工程,快速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加快构建宽带领先、信息融合、覆盖广泛、安全通畅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四、加强宣传执法,保护设施安全

要强化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意义,普及电磁辐射知识。对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触及法律的追究相关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的良好氛围。

 

 

灵璧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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