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府采购公告发布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这些澄清或修改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并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