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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回应关切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科技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11 11:17 责任编辑:科技局政务公开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回应关切工作制度是指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言论采取积极回应的制度。

第三条 回应公众关切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以及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政民互动渠道,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难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

第四条 涉及出台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相关业务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回应意见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起草,局办公室做好协调发布工作。

第五条 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科技事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需回应关切点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

第七条 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八条 加强对设开的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方面的日常监测工作,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第九条 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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