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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分解

文章来源: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6 09:37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务公开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管办〔2023〕23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解,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根据全省党政机关绿色食堂评估细则,各县、区2023年底前遴选绿色食堂不少于1个。

二、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各县、区2023年底前建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不少于3个。

三、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力度,各县、区2023年底前落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 1个。

四、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各县、区做好2022年度已建成节约型机关单位的评价复核迎检工作。

以上四项工作任务将做为,2023年度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依据。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2023年度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分解.pdf



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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