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起草过程
宿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皖管办[2020]28号)要求,制定了《宿州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底力争90%市级和70%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能耗、水耗目标管理,达到全省党政机关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
(二)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门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三)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含二级机构);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五)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六)推动工作创新。推广可再生能源,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实施节能改造,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开展能源审计,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五、下一步打算
1.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划分创建批次,做好动员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2.发挥典型示范,加强宣传引导。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带动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纳入绩效考核,明确激励措施。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4.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对存在铺张浪费违法违纪行为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节约型机关称号。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王善瑞
联系人: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房管所刘凯
咨询电话:0557-304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