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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三步走”保障疫情期间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14 09:28 责任编辑:医疗保障局

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灵璧县实施“三步走”,开通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保障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工作正常推进。

一是延长部分事项报销时限。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放宽部分业务办理时限,非急事项“延期办”,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既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参保人员2019年度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意外伤害险医疗费用可延期办理,报销时限延长至 2020年12月31日前。建议参保人员尽可能在疫情结束后再前往参保地卫生院农合科办理。

二是丰富医保业务办理渠道。积极倡议、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公告或通知,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参保群众和单位通过网站、微信、QQ、电话等平台等办理业务,试行容缺受理、网络拍照补件和事后补交材料等,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的,不需前往医保中心、县人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直接通过电话备案,医保中心、县人民医院及时审核患者情况,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医院转诊同等待遇结算。   

三是提高业务办理服务质量。认真细致做好医保服务大厅疫情期间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办事流程。针对大厅当前办事人员数量少,网上办理、电话受理数量激增的情况,统筹前后台岗位。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就医报销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不能正常结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协调解决,不让患者或其亲属来回奔波。加强大厅消毒防护管理,从细节入手,对大厅公共区域做好窗口规范防护和个人流程指导,确保医保大厅公共场所安全稳定。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外,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兜底保障,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集中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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