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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8 15:39 责任编辑:人社局政务公开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线下零工市场作用,规范提升全省各地零工市场服务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从服务定位、服务功能、建设布局、运行模式、信息分析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8号)。

二、起草过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牵头起草《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同时书面征求了省就业局、省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送审稿,提请厅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8号)从规范零工市场建设布局、提升零工市场服务水平、促进零工市场健康发展3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定位、分类规划建设、打造线上专区、拓展服务功能、创新运行模式、注重信息分析、统一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10项措施要求。这10项措施要求,既是对人社部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22号)的细化落实,也是对我省建设“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平台的接续创新。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分类规划建设方面,突出我省特色做法。要求各地要结合促进“家门口”就业有关要求,将零工市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谋划,因地制宜分类建设零工市场。结合“三公里”就业圈建设,精心打造线上零工市场,发挥促进灵活就业的作用,形成线上线下零工市场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二是在创新运营模式方面,明确资金支持渠道。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时,明确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等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三是在促进对接服务方面,注重岗位归集分析。结合零工市场的岗位特点,注重岗位归集发布,要求各地在加强建筑搬运、维修安装、家政保洁、酒店餐饮等传统零工岗位搜集的同时,注重归集发布外卖快递、网络直播、创意设计等新兴行业岗位信息。同时明确将按月公布本地零工市场主要行业及岗位求人倍率信息,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求职择业。

四是在加强能力建设方面,强化人员配备要求。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运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零工市场,综合考虑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行业用工特征、零工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至少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要求各地强化权益保障,加强岗位信息真实性审核,助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机关: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0551-626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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