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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8 15:25 责任编辑:人社局政务公开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要求,现将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安徽省各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以省市各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工作通知为准,提前报县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从9月开始,评审和审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二、 相关要求

今年所有申报人员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职称申报。各申报人员前期需登录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后进入“个人业绩库”完善个人相关业绩,按要求逐步进行申报;各用人单位负责登录网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初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写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中加盖公章逐级申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需进入平台使用“管理员账号”进行复审提交。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把关,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组织材料申报,确保我县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3〕1号〕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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