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逐级审查基础上,经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张军等1011人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合肥市民政局等610个集体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单位: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
联系电话:0551-62603253,62602214(传真)
联系邮箱:ahfpbz@126.com
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
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1.马学坤 灵璧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挂职),灵璧团县委副书记
2.张 波 灵璧县韦集镇党委书记
3.张德龙 灵璧县大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4.徐彩侠(女) 灵璧县灵城镇党委委员
5.王海侠(女) 灵璧县禅堂乡水利站站长
6.张显腾 灵璧县朝阳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7.张雅萍(女) 灵璧县渔沟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8.韩笑笑 灵璧县向阳镇扶贫工作站站长、综治信访干事
9.邵海梅(女) 灵璧经济开发区叶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10.闫 超 灵璧县副县长
11.胡 僧 灵璧县黄湾镇党委书记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1.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驻灵璧县朱集乡湖光村扶贫工作队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驻灵璧县尹集镇菠林村扶贫工作队
3.共青团宿州市委驻灵璧县虞姬镇陈埝村扶贫工作队
4.中共灵璧县下楼镇委员会
5.中共灵璧县冯庙镇委员会
6.中共灵璧县尹集镇委员会
7.灵璧县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