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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土三调知识的知识问答(二)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精选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26 11:18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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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包含哪些?

答:包括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涵盖哪些类别?

答: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等。

1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什么?

答: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等及水利设施用地。

14.什么是湿地?

答:指水田、河流、湖泊、库塘、沟渠及沿海滩涂等常年或季节性积水区域。

15.国土三调对耕地坡度调查有什么要求?

答:对耕地坡度进行调查,划分为≤2°、2°-6°、6°-15°、15°-25°、>25° 五个坡度级。

16.如何调查耕地的种植属性?

答:区分耕种、休耕、抛荒等不同种植状态。

17.国土三调中对建设用地的调查要点是什么?

答:准确调查建设用地的范围、用途、权属等情况。

18.如何开展土地权属调查?

答:充分利用已有土地权属资料,结合实地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状况。

19.国土三调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的要求是什么?

答:依据已有划定成果,实地核实其位置、范围等,确保准确。

20.调查数据如何进行质量控制?

答: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自查、互查、监理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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