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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相关知识问答(一)

文章来源:泉州12345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8 08:50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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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丢失如何补办?

《居民户口簿》丢失的,应当由户主凭《居民身份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丢失和补领;集体户口簿户口登记卡丢失的,应当由单位协管员或者本人凭单位材料、《居民身份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丢失和补领。

补领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丢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2.户口本如何办理信息变更?

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本人发现户口登记事项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更正登记,并提交与申报更正事项相关的材料。

对申报变更、更正登记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变更、更正。

3.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如何申请回闽落户?

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申请回闽落户,需在申请之日起前 1 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 15 天,提交下列材料,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在通过核准办理落户前又出国的,应当重新申请。

(一)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申请表;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不具备华侨身份认定书》原件;

(三)末次入境持用的出入境证件;

(四)拟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五)公安机关内部核查户口注销情况(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户口注销材料);

(六)正面免冠 2 寸白底彩色近照 1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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