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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城镇职工医保常见问题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2-13 09:53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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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即门槛费)是多少?

答: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900元/次,二级医院550元/次,一级医院300元/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次)。

2.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宿州市城镇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分段及报销比例如下:

 分段 三级   二级 一级 
超起付线-1万  84% 87%   92%
 1-5万 87% 90&   95%
 5-10万 88%

88%  88%
 10-25万 93%

93%  93%

宿州市城镇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分段及报销比例如下:

 分段  三级 二级   一级
 超起付线-1万 87.2%  89.6%   93.6%
 1-5万 89.6% 92%   96%
 5-10万  88% 88%  88%
 10-25万  93% 93%  93%

3.职工大病保险如何进行补助?

答:宿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年度。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比例支付。大病保险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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