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节后建筑施工领域复工复产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县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工地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决定于2026年3月上旬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重点遏制和防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压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2026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检查组自行安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建筑安全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从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交底情况及班前教育情况,是否购 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 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 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签订及考核情况。
5.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危大工程登记建档,制定和落 实管控措施情况。
6.项目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劳资专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设立维 权告示牌、实施实名制考勤管理、编制工资支付表、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公示工资支付信息及组织工人定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文件。
7.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监 理单位对危大工程监督旁站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8.深基坑、临时用电、高大模板支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设施验收、交底情况,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情况,新工艺、新技术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情 况。
9.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 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10.有限空间专项方案、教育培训交底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 批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和日常安全隐 患排查情况。
11.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 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程序,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2.建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 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情况。
13.高处作业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 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一帽一带”是否佩戴使用。特别是建筑工地现场是否存在脚手架架体离建筑物间距过大、整层连墙件缺失、上下贯通无防护措施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14.楼栋安全生产责任牌和违规作业曝光台是否设置,高处作 业安全生命线是否安装使用情况,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设置。
(二)市场行为
1.项目管理机构情况:检查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主要人员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工资发放情况,人员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备;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数据接入“宿州市建设行业智慧监管平台”情况。
2.项目实名制人员技能工人持证上岗率是否达到100%。
3.工程承发包情况: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 为。
4. 劳务用工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情况,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总包代发协议、 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等相关资料。
5. “四类”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保函替代现金形式情况。
6.招标项目类别和投标资格设定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结算。
(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是否与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设单位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成立扬尘防治领导小组,配备扬尘专管员,足额支付扬尘防治费用。
2.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是否安装使用,是否与“宿州市建设行业智慧监管平台”联网对接数据正常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保。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即日起要对照检查重点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检查记录及整改结果存档备查。
(二)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克服盲目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在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和附着升降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检查人员要将项目管理情况直接与企业管理挂钩,对项目管理混乱的企业启动相关许可证管理和市场管理手段。发现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纳入各级不良记录实行重点监管。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应突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坚决遏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做进一步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