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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6-04-01 10:42:31 生成日期: 2026-04-01 10:42:3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4-01 10:42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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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6250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案

灵璧县朱集镇潼山村卫生室

PDY92268X34132312D6001

*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11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6251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案

灵璧县朱集镇朱集村卫生室

PDY92266334132312D6001

*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11

完全履行

 

3

灵市监处罚﹝2026252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案

灵璧县朱集镇双井村卫生室

PDY92273534132312D6001

*华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11

完全履行

 

4

灵市监处罚﹝2026253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案

灵璧县朱集镇双杨山村卫生室

PDY92267134132312D6001

*

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储存和养护义务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11

完全履行

 

5

灵市监处罚﹝202684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安徽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杨疃春风大药房

91341323MA2MU4AL0F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2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20

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