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涉农补贴领域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6-03-13 15:21:16 生成日期: 2026-03-13 15:21:1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词: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3-13 15:21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政策依据

灵璧县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试行)。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全县规模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1)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肉鸡1万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鸭鹅鹌鹑等参照鸡标准执行。(2)畜禽养殖场户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3)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免疫苗,对所养畜禽做到应免尽免,且抗体检测合格。(4)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提出补助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

3.补贴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0.3元/毫升、猪O型(O型、A型二价)口蹄疫疫苗1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疫苗1.6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5元/头份。

4.申请程序:养殖场户下载“牧运通”APP进行注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5.申请材料:申报主体依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咨询电话:0557--6022254

7.受理单位: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8.办理时限:全年

三、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557-6022254

地址:灵璧县灵城镇罗河中路65号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