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不断强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度检查计划,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8日,我局建管股、质监站、环保办联合第三方安全专家(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四季度检查的重点为企业和项目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情况,以及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本季度联合检查在建项目19个、混凝土搅拌站13个,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发现内业资料问题60处,现场安全问题265处,经复查,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施工、监理和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无合同、社保证明,如青山文园项目分包和监理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粮食仓储设施和听月澜庭项目分包单位等;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如高端文体用品生产制造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轴承产业基地A区项目监理和分包单位等;电工、焊工、司索信号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证件过期、配备不足,如听月澜庭、精神病专科医院等项目;技能工人持证上岗率不达标,如轴承产业基地A区项目、听悦澜庭、优嘉精密轴承、高端盘套类及杆(轴)类配件智能制造和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项目等;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高端盘套类及杆(轴)类配件智能制造、精神病专科医院等项目。
(二)工程质量方面
1、质量行为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料缺失,部分项目施工工艺执行不规范。
二是部分项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及《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效果不明显。
2、工程资料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可操作,无保温、防水等关键节点监理旁站记录。
二是未提供回填土压实度试验报告,部分施工资料签字不全,如听月澜庭项目。
三是部分工程提出的质量问题,回复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四是未提供钢筋连接工艺试验作业指导书,无混凝土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施工日志记录简单不规范,如新建灵璧中学分校项目。
3、工程实体方面问题
1.填充墙部分门窗洞口未设置构造柱,填充墙高度大于4米未设置腰梁,拉结筋偏少且部分未按设计图纸通长设置,部分砌体未设置马牙槎,如灵璧县精神专科医院项目。
2.二次结构构造柱露筋、破损严重,填充墙顶部塞缝不密实,混凝土表面出现涨模、麻面等质量问题,如灵璧听月澜庭项目、江山铭著项目。
3.部分外墙保温板在门窗洞口处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如灵璧高中项目。
4.现浇梯板滑动支座未按图施工,部分构造柱钢筋间距偏大,如灵璧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
5.构造柱钢筋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植筋不到位,洞口压顶及抱框未放置钢筋,如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三)安全生产方面
1.管理资料不完善。如青山文园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专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不力;高端盘套类配件和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项目项目未见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安全设施验收、培训和交底资料、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资料;渔沟中学分校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记录不全,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登记、检查、维护记录未见;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个别危大工程验收结论未填写,近期监理日志,总监未及时签字,个别监理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等;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塔吊安装人员和电梯司机交底缺失,监理单位危大工程巡检记录未见;灵璧高中、华达1号院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不符合要求。
2.临时用电不规范。如精神专科医院和轴承产业基地A区项目临时用电乱拉乱接,多处电线外露未处理;听月澜庭项目配电房、二级配电箱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保护层缺失;临床救治中心和江山铭著项目违规使用民用插排,二级配电箱配置不符合要求;华达1号院项目设备用电电源线不符合要求,配电房无安全标识,无防护。
3.模架工程:如青山文园项目外架防护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末端不符合要求、安全通道扫地杆缺失等;渔沟中学分校项目模板支撑与外架连接;
4.高处作业管理不到位。如渔沟中学分校项目卸料平台钢丝绳松动,工字刚锚固长度不足,安全平网未封闭;高端盘套类配件制造项目登高作业无登高证,未采用五点安全带;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钢结构无安全生命绳;轴承产业基地A区钢结构部分生命绳不符合要求;青山文园项目3#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要求听月澜庭、江山名著和华达1号院项目临边防护栏杆拆除未及时恢复。
5.起重机械设备。如青山文园项目3#塔吊基础积水、顶升引进平台拉杆弯曲变形、安全爬梯弯曲变形、配重臂平台破损,安全通道立杆末端不符合要求;优嘉精密轴承生产项目无群塔作业方案、2#塔吊基础螺丝松动、塔吊维保资料流于形式;渔沟中学分校项目塔吊回转处主电缆线未做绝缘措施,吊具、料斗未做鸡心环;华达1号院项目塔吊螺栓锈蚀,17#塔吊基础积水,基础防护栏杆缺失,无防攀爬措施,配重臂电机构件破损,配电柜线路私拉乱接,电源线磨损无保护措施,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临床救治中心项目2号楼塔吊安全通道钢笆片未满铺,个别螺栓锈蚀,违规使用胶带包裹操作手柄误操作按钮;。
6.消防安全。如青山文园、江山铭著、灵璧高中、智能物流设备制造和临床救治中心项目消防设施配备不能满足要求;听月澜庭项目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全;江山铭著、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生活区域灭火器配备不足,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7.有限空间管理不到位。如青山文园项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辨识不符合要求,无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教育;听月澜庭和江山铭著项目未提供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四)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青山文园项目扬尘防治车辆冲洗设备损坏;江山铭著项目生活区垃圾未及时清理,生活污水积水严重;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现场道路未清扫、洒水,部分裸土未覆盖,建筑材料堆放凌乱;灵璧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冲洗设备缺少水池,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优嘉精密轴承项目多处裸土未及时覆盖。
三、处理措施
1、通报表扬:鉴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到位,通报表扬灵璧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公司;灵璧高中项目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东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灵璧县渔沟中学分校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公司。
2、通报批评: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扬尘防治不到位,给予青山文园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砀山鑫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床救治中心项目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县通报批评。
3、信用惩戒:由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给予高端文体用品生产制造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铸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顺、监理单位安徽优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贡利鹏;灵璧县精神专科医院项目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锋、监理单位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再兴,分别记不良行为3个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对照对检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有效、整改有力。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确保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总体可控。
2.强化工程质量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进场检验和管控,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砌体等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与抽测;要推动“业主开放日”制度走深走实,建立“问题登记表”和“项目问题汇总表”,形成问题清单并逐项整改销号,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管理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安全管控,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合格,未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上岗作业,要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维保、使用等环节管理,强化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意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的工作要求,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将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扬尘治理常态化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