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旅行社虚假宣传,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诱导性宣传等问题;
2.旅行社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组织“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变相增加合同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旅行社或者导游存在擅自改变线路、增减行程、降低住宿餐饮标准、遗漏服务事项、服务态度差、欺客宰客等问题;
4.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旅行社分社或服务网点违规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和未取得导游证的个人擅自在县内组织旅游团队等问题;
5.旅行社、导游、驾驶员等司乘人员威胁恐吓游客,强制游客到指定购物点进行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6.旅行社选用不合格供应商,特别是租用黑车的问题;
7.各旅游集散点、景区及周边存在的欺客宰客、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温馨提示
旅游发生纠纷时,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557-6028007。
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