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市政服务领域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发文日期: 2026-02-25 09:51:39 生成日期: 2026-02-25 09:51: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管局2026年行政许可情况(2.2-2.6)  
词:

灵璧县城管局2026年行政许可情况(2.2-2.6)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2-25 09:51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依据

申请人

申请内容

设置(施工)时间

受理时间

文号

 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排入双河路市政管网

2026.2.2-

 

2031.2.1

2026.2.2

皖灵城排字第2026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