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众信轴承有限公司轴承和传动部件制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轴承和传动部件制造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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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灵璧经济开发区轴承产业园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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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众信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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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宿州启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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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内购置磨沟、磨孔、平面磨、无心磨、清洗机、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套轴承及轴承套圈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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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雾静电捕集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车削倒角、磨沟、磨内径、超精磨等打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收集管网后进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与地面保洁废水经园区管道排入灵璧县开发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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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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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