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灵璧米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铸件及300万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精密铸件及300万件配件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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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轴承产业园A区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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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灵璧米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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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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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9330m2,购置加工中心、车床、中频感应电炉、刮削滚光机、退火炉、调质炉、喷漆线、喷塑线等其他辅助设备,原料包括不锈钢管、塑粉、漆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环卫、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吨精密铸件及300万件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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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熔炼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砂处理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蜡模制壳、蜡模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蜡模振动脱壳、切割打磨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汇入同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制芯废气、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融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泡塑板材浇注、涂料涂覆及干燥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汇入同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抛丸废气,采用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喷漆及晾干,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喷塑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汇入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10m3/d)后的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向灵璧开发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闫河。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和减振垫、距离衰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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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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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