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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文日期: 2025-12-12 11:06:47 生成日期: 2025-12-12 11:06:4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灵璧县鹿虎山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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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鹿虎山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2-12 11:06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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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灵璧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6032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5〕8号

、项目名称: 灵璧县鹿虎山公益性公墓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 2203-341323-04-01-244426

三、审批类别: 水土保持

四、审批内容:

水土保持总体意见:1、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16公顷。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2%,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1,渣土保护率95%,表土保护率达到 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2%。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5、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128万元。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 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 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 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 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 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 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3、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质量和进度。4、按规定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23MA8NFY963B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沈延庆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5年12月11

九、审批机关:灵璧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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