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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文日期: 2025-12-17 16:34:47 生成日期: 2025-12-17 16:34:4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公示
词:

灵璧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2-17 16:34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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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设置如下:灵璧县南至新汴河,西至224省道,北至睢水大道,东至三注山路和鲍虞路以及学校、医院、林地等重点场所为全年全时段禁燃禁放区,重污染天气及中高考期间扩展至全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