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城市综合执法 > 物业管理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物业管理
发文日期: 2025-12-19 15:08:37 生成日期: 2025-12-19 15:08: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住建局关于物业管理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词:

灵璧县住建局关于物业管理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2-19 15:08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共灵璧县委办公室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灵璧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办发〔2024〕4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关部门市县乡三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宿政办秘〔2024〕27号)文件精神,县住建局不再承担物业管理行政处罚权限,故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