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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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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市监处罚﹝2025﹞810号 |
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灵璧县韦集镇安康大药房 |
91341323MA2TTX3D0A |
赵*芳 |
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9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1-19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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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灵市监处罚﹝2025﹞812号 |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十四店 |
91341323MAD9UYICXY |
李* |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8条第1款第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26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1-21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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