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
|
||||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受理机构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法人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审查要点 |
||
|
原件 |
|
||||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
|||
|
原件 |
|
||||
|
窗口办理 |
办事大厅名称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
|
办理地点 |
灵璧县迎宾大道与双拥路交叉口向东200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厅住建局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
||||
|
办理窗口 |
住建局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
||||
|
咨询电话 |
0557-2379037 |
||||
|
网上办理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ahzwfw.gov.cn |
|||
|
收件系统 |
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 |
网址:http://60.171.247.199:9080/szzwf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