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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5-11-27 16:54:43 生成日期: 2025-11-27 16:54:4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词:

灵璧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1-27 16:54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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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受理机构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审查要点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原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原件

 

窗口办理

办事大厅名称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灵璧县迎宾大道与双拥路交叉口向东200米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厅住建局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住建局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557-2379037

网上办理

安徽政务服务网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ahzwfw.gov.cn

收件系统

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

网址:http://60.171.247.199:9080/sz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