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合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硅胶零部件500吨、塑料膜材料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硅胶零部件500吨、塑料膜材料2000吨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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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镇殷庄村殷庄小学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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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合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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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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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大庙镇标准化厂房占地约13亩,共3栋1F生产厂房,其中橡胶制品生产线单独在1栋厂房,塑料膜加工分别在两栋各设1条产线,配置开炼机、挤塑机、切条机、热压机、喷砂系统等生产装备,同时配套办公生活、消防、安全、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硅胶零部件500吨、塑料膜材料2000吨的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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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非甲烷总烃,研发、小试、开炼、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间负压收集后接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污水具备接管条件之前,采用罐车清运至大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定期添加除臭剂及阻垢剂,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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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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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