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鸿云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鸿云年产3.8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安徽鸿云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鸿云年产3.8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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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灵璧县杨疃镇华山路与运料河路交界处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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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鸿云钢结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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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淮北润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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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安徽鸿云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华山路与运料河路交界处01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设装配车间、物流仓库、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钢构生产设备,组件钢结构加工生产线6条,并购置新的生产设备、环保处理措施等设备。项目正式运营后可达到年产3.8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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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下料切割工序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焊接工序废气,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抛丸工序废气,滤筒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 噪声: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措施;车间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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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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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