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农村危房改造 > 本级政策解读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4-15 09:39:34 生成日期: 2025-04-15 09:39:3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本级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申请流程
词: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本级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申请流程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15 09:39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申请人群:农户仅拥有一处住房且是危房的六类低收入人群。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

二、递交申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村级初审: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评议是否符合危改标准,并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改领导小组审核。

四、镇级审核:镇级公示不少于10天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五、县危改办汇总后通过乡村振兴部门进行人员信息比对,比对后向各镇发放符合危改人员名单,开始组织施工。

六、县危改办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户汇总上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危改补助资金。

七、资金拨付标准:农村危房改造主要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