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特殊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落实特教特办,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方面的倾斜力度,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一)统筹规划布局。根据各类特殊儿童数量变化及分布情况,结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特殊教育资源,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各乡镇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学校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2024年秋季学期,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共有1148名,已入学1116 人,残疾学生的安置率达到97.21%。今年春季学期共排查1198人,已入学安置(已落实学籍)的适龄残疾儿童1170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率为97.66%。
(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我县按照人口情况配备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一所。该校是一所九年制残疾人义务教育学校,招收6——18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开设语文、数学、适应、美工、唱游、体育、劳技、科学、道法等国家规定课程。学校占地103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教学楼1000平方米,学生宿舍1350平方米,餐厅1350平方米,水冲厕所300平方米。学校现有在籍学生336人,其中在校生162人,送教上门学生174人。开设12个教学班,拥有功能教室7个:感觉统合训练室、蒙氏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探究室、多功能会议室、图书室。现有教职工34人,其中专科及以上文凭教师34人,本科文凭28人。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学生收费按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教职工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
(三)强化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000元/生/年的标准足额拨付,除特教学校外,其他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均按照6000元/生/年的标准足额拨付。除按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外,根据实际需求,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以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建设特殊资源教室,配备无障碍设施、康复训练设备等。
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和学校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免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高中按每年850元,市级示范高中按每年650元。学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免学费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免学费的优惠,未出现违规收费或截留免学费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