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灵璧县下楼鑫胜建材厂灵璧县鑫胜环保建材生产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灵璧县鑫胜环保建材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鄂山庄 |
||
| 建设单位: |
灵璧县下楼鑫胜建材厂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二期)位于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鄂山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6亩,新建标准化厂房39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2套,洗料机3套,输运带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变配电,停车场等辅助工程。二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砂石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建筑用砂石生产线箱式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三面围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3;建筑用砂石生产线反击破+筛分粉尘,集气罩(三面围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4; 废水:洗沙废水经“沉淀+压滤”后进入清水池回用生产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吸粪车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选用半地下车间、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界隔声等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情况说明.PDF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