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固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固盛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固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固盛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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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大庙镇找营村303省道路南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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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宿州市固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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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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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826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线(自用)、浇筑成型、钢筋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00套水泥预制房。本项目不涉及破碎工艺,厂内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仅供自用,不对外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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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投料、搅拌,集气罩/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 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搅拌机冲洗用水、车辆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能力20m3/d)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用水;蒸养成型废水、养护废水经养护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用水和养护用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养护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用水和养护用水;喷淋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噪声:降噪、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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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证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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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2379039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