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申请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科学有序推进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6-341323-04-05-844024。
四、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14个镇。
五、项目建设周期:1年。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治理对象为朝阳镇、大路镇、大庙镇、冯庙镇、高楼镇、黄湾镇、浍沟镇、灵城镇、韦集镇、下楼镇、向阳镇、尹集镇、游集镇、渔沟镇14个镇119个黑臭水体,水域面积为33.1395万平方米。主要包含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等工程。
七、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0990.48万元,资金来源为安徽省级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40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6990.48万元。
八、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