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灵璧县冯庙镇后朱村、灵城镇三张社区农民集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灵璧县2025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位于冯庙镇后朱村,东至后朱村耕地,南至冯庙镇卫生院(国有),西至后朱村耕地,北至后朱村耕地。
地块2位于灵城镇三张社区,东至地块2,南至三张社区耕地,西至三张社区耕地,北至三张社区耕地。
地块3位于灵城镇三张社区,东至厂区内部道路,南至三张社区耕地,西至地块2,北至三张社区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目的为灵璧县冯庙镇卫生院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卫生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地块2、地块3目的为迎宾大道工程项目,分别为迎宾大道道路路基及防护绿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灵璧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冯庙镇、灵城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征收单位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参加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灵璧县冯庙镇后朱村、灵城镇三张社区范围内发布,并在灵璧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ngbi.gov.cn)发布电子公告。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冯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138****6989;灵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邵*梅,联系电话:190****1767
附件:灵璧县2025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简图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