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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文日期: 2025-08-11 19:04:43 生成日期: 2025-08-11 19: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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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食用菌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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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食用菌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11 19:04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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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430号)、《灵璧县农业农村局灵财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灵农发〔20255号)、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食用菌产业项目资金分配意见》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灵璧县2025年食用菌专项资金项目,推动装备改造提升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全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支持双孢菇优势特色品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实施装备改造提升和产业科技创新工程,提升食用菌产能、提高全产业链产值,逐步实现外延式量的扩张与内涵式质的提升,带动全食用菌产业提档增速提质增效。力争2025年全县食用菌产量达到5.5万吨,产值达到8亿元。

二、建设内容

在资金下达之日起,即2025年2月21日之后开工的装备提升和科技创新工程。

(一)装备改造提升

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周年化菌棚菌房、生产基地、菌业园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菌棒制作、栽培采收、分拣包装等先进机械配备和食用菌生产设备制造。

(二)产业科技创新

主要支持经营主体申请食用菌相关的发明专利,对2025年度内(10月底前)获得食用菌相关专利证书的经营主体予以奖补。

三、项目实施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

科技创新项目根据发明专利证书直接补助。装备改造提升项目采取竞争立项和先建后补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选择2个项目实施单位,被选中单位自筹资金实施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照不超过30%的投资比例补助。

(二)补助标准

1、科技创新项目。每个食用菌相关发明专利证书补助3000元。

2、装备改造提升项目。参照《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审计认定的符合支持方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每个项目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240万元,具体比例根据两个实施单位的投资总额综合核算,每个实施单位原则上最高补助不超过75万元。

四、项目主体遴选及申报实施程序

(一)项目实施主体条件及相关要求

在灵璧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并已开通对公账户)的食用菌生产、加工、服务等食用菌相关经营主体。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用地应当选址在除永久基本农田、已实施的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区以外的其他地类,并已经办妥用地手续和发改部门立项手续;环保法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的,应当办妥相关手续。

严禁重复奖补。经营主体用于申请该项目补助的任何建设内容不得已经享受过其他任何财政补贴。项目土建工程由实施主体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自主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土建工程的设计机构、承建机构、监理机构应由项目实施企业自主招投标选定有资质机构。

实施主体遴选程序

该方案正式印发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后,灵璧县域内食用菌生产、加工和服务相关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并经申报主体所在正式行文推荐(申报材料需经镇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加盖镇政府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评审竞争立项,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对评审结果及时公示,公示五日无异议后印发批复予以立项实施;项目由实施单位所属督促项目承担主体如期完工。

(三)项目申报和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2025年8月22日前申报结束。各镇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一份原件、六份复印件,电子文档u盘)密封(封面填写并粘贴《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前四栏,以便工作人员登记),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评审。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评审、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3、公示与批复评审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及时公示,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实施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申报内容建设工程或采购安装设备。已实施的,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材料。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后,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自验自评。

5、项目验收。2025年11月15日前,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级适时组织验收、审计,对验收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保证各项项目顺利实施。并明确专人、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

(二)强化工作督导。工作专班不定期抽调人员进行督导,保证项目有关设备及时采购、安装,及时投入使用。督导过程中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注重材料收集整理,建立项目督导档案,抓好总结交流。

(三)强化绩效评价。在项目验收后要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程审计,资金使用示范、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后,根据“先建后补”程序,完善报账资料兑现补助资金。

 

1:灵璧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食用菌产业

项目(装备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2:装备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汇总表;

3:申报企业承诺书。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灵璧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灵璧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食用菌产业

项目(装备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全称

 

地址(所在镇村名称)

 

法人代表及其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材料目录

材料说明(作为评审打分依据)

1.主体经营现状

实施主体生产经营稳定,取得相关成果、荣誉,具备实施并运营项目的能力(建设方案可行性)【分值15分】

2.建设计划

总投资240万元以上且《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汇总表》符合要求(同时有企业银行账户自有资金24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可不提供资金证明;申报项目合规性)【分值15分】

3.发展优势

优先支持未享受过食用菌建设项目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优势特色品种激励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县食用菌产业“提档增速”“提质增效”生产企业。企业有明显发展优势(建设方案可行性)【分值10分】

4.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改建

有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必要性说明充分【分值10分】

5.往年承担项目情况

往年承担项目较好。严禁重复奖补,经营主体用于申请该项目补助的任何建设内容不得已经享受过其他任何财政补贴。比对历年食用菌奖补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同一地点、同一实施内容未享受过奖补【分值10分】

6.用地手续、环评手续

项目用地应当选址在除永久基本农田、已实施的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区以外的其他地类,并已经办妥用地手续,不提交用地手续原件的不予评审。【分值10分】;如需办理环评但未办结的不予评审。【分值10分】

7.立项和征信

有发改部门立项、无征信问题,未发现拖欠扶贫(衔接)资金和分红款【分值10分】

8.政府推荐

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主体运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经所在镇正式文件(有文号)推荐(加盖公章)【分值10分】

9.承诺

有企业资料真实性、建设工期、违规责任等三项具体承诺【分值10分】

镇暨有关意见

镇自规部门意见(盖章)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盖章)

 

镇主要负责人意见(加盖公章)

 

 

 


附件2

装备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汇总表

建设项目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名称

 

企业地址 (所在镇村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电话

 

                                                                          建设内容

资金筹措估算(万元)

总投资万元

拟申请财政资金

拟利用自筹资金

 

 

装备改造提升项目

 

 

 

 

 

 

 

 

 

 

 

 

 

 

 

 

 

 

 

 

 

 

合计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

年产量(吨)

 

年产值(万元)

 

年利润(万元)

 

注:每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不得低于240万元

 

 

附件3

 

申报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申报灵璧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食用菌产业             项目,在此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项目申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保证项目批准后于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且三年内不改变用途,保证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同一建设内容未享受过任何财政补助。如有弄虚作假和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