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5﹞414号 |
使用劣药案 |
灵璧县尤集镇解圩村卫生室 |
PDY92413234132312D6001 |
解* |
使用劣药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1款。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01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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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灵市监处罚﹝2025﹞416号 |
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使用劣药案 |
灵璧县尤集镇李楼村卫生室 |
PDY924116341323D6001 |
邱*林 |
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使用劣药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1款和第129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01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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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灵市监处罚﹝2025﹞456号 |
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灵璧县朱集乡湖光村卫生室 |
PDY92274334132312D6001 |
李* |
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29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01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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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灵市监处罚﹝2025﹞537号 |
经营劣药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灵璧县天明药房 |
91341323MA2U0WG4XN |
杨*娥 |
经营劣药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8条第1款第2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7-01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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