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5﹞578号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灵璧县礼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91341323MA8Q0D7W79 |
程*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1款第3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3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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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灵市监处罚﹝2025﹞593号 |
经营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灵璧县朱集沈千大药房 |
91341323MA2W82CR63 |
沈* |
经营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1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8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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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灵市监处罚﹝2025﹞643号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灵璧县朱佳乐百货店 |
92341323MA8N1DDN4B |
朱*峰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6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3项、第89条第3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26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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