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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文日期: 2025-07-17 09:14:03 生成日期: 2025-07-17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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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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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检查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7-17 09:14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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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5年5月19日至6月22日,我局质监站、建管股、环保办联合第三方安全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企业和项目质量安全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主城区项目全覆盖,共检查在建项目1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内业资料问题75处,现场安全问题102处(其中包括文明施工16处、大型机械12处、基坑作业3处、脚手架工程8处、临边洞口防护13处、临时用电43处、模板支撑2处、消防安全5处)。经现场复查,目前以上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三方责任主体单位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视,未单独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2.施工单位: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部分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二是个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岗或没有认真履行带班制度、带班记录不真实。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工人进场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过少,隐患排查无针对性,未涉及危大工程,不能对现场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

3.监理单位: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部任命人员到岗率较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未制定有限空间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要求对劳务和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核,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资料方面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可操作。无砌体、防水、绿建等监理细则。

(2)有的施工单位,施工资料不同步,技术交底不全,施工日志简单。回填土未提供压实度试验报告等。

(3)部分项目砼供应单位质量认证体系过期,另一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4)部分工程提出的质量问题,回复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5)现场计量器具检测报告已过期。

(6)部分项目未编制绿建施工方案。

2.工程实体方面问题

(1)部分项目混凝土表面出现涨模、蜂窝、麻面、夹渣、二次结构振捣不密实等质量问题。

(2))部分项目机械连接安装不符合要求,转角处附加筋未按设计要求布置。

(3)个别项目砖垛采用砖砌,不符合规范要求。

(4)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未放置在相应位置。

(5)个别项目地库防水卷材上翻预留长度不足。

(三)施工现场

1.危大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勘查、设计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无针对性,未涉及危大工程(含超危),危大工程管控档案不齐全;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安全例会未涉及危大工程,危大工程旁站记录不全。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模板支撑。扫地杆、水平连杆不全、无剪刀撑;模板支撑、安全通道、卸料平台与外架相连。二是脚手架。脚手板不全,架体与结构之间间距超过规范允许的偏差,连墙件设置不到位,室外活动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缺失等问题。三是高处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未落实,建筑物首层、临边、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不规范且不严实,纵横向生命线安全网未设置,工人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未设置水平网等。四是基坑工程。基坑边堆载集中,离坑边距离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未能提供深基坑施工旁站记录等。五是临时用电。电线乱拉乱接,无专用开关箱,一箱多闸、一闸多机现象严重,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要求;加工区开关设置不合理,个别箱体接零线断裂,重复接地缺失,配电房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巡查记录不齐全。六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未悬挂联合验收牌,无安全标语,开关箱无巡查记录,塔吊接焊接长度不足,扁铁厚度不足等。施工升降机:存在现场设备铭牌与实体不相符、首层箱体未封闭、升降机楼层平台门未围挡挡且未关闭等问题。吊篮:吊篮安全绳与结构阳角接触面未设置防磨损措施,个别吊篮限位缺失。七是有限空间。无有限空间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未见受限空间作业审批,也无应急演练。八是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个别项目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足等安全隐患。

(四)建筑市场

1.个别工程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任命文件中的人员不到岗履责,部分人员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个别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全员参与实名制考勤。

3.特殊工种证件过期、无证上岗、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4.部分项目未安装实名制通道,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全部录入实名制考勤范围,个别项目实名制考勤通道形同虚设,工人上下班未进行实名制考勤。

(五)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如未按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未按要求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交底;裸土或物料覆盖不全;施工道路未硬化或硬化后积尘严重;主出入口未设车辆冲洗设施或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覆盖到位。

3.监理单位未制定扬尘防治监理细则或未严格执行监理细则,扬尘治理意识淡薄,扬尘防治工作监督不力。

三、处理措施

1.通报表扬:鉴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到位,通报表扬古运河畔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县建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2.通报批评:由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通报批评灵璧轴承产业基地AB区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红星檀宫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龙檀红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策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通报批评灵璧中学分校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雀峰保健食品中药饮片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雀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宿州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创越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信用惩戒:由于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峰、监理单位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聂睿、高端盘套及杆轴类配件智能制造项目监理单位芜湖誉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钱朝贵长期不在岗,分别记不良行为3个月;宿州燕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出借劳务资质,限其6个月内不准在灵璧县范围内承揽建筑劳务相关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改。

2.强化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规范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落实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特别是夯实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在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的前提下,要将装饰、防水、保温等工程质量作为监管重点;积极推进宿州市“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提高企业创优意识。

3.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在建项目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要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认真组织学习《习惯性违章和安全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4.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的工作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各司其职,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